协会参评的邹县电厂等三家发电企业顺利通过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审核
时间:2014-01-13作者:admin 浏览量:0次
评审会现场
评审专家组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核
1月11日,发电企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会上,由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参评的华电邹县电厂、国电蓬莱电厂、中石化胜利电厂等三家发电企业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获得“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称号。
评审会上,由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部分电力企业专家组成的权威评审专家组对包括华电邹县电厂、国电蓬莱电厂、中石化胜利电厂在内的33家发电企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向评审专家组汇报了三家发电企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现场查评情况。评审专家组根据《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和《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的规定,就报告中显现的问题对企业和评审机构进行了指导,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最终,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参评的三家发电企业均达到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一级要求,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