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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回应价改就是涨价论或交出电力定价权

时间:2009-11-24作者:admin 浏览量:0

    “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的核心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国家 发改委 昨天回应部分媒体“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就是提高价格”的质疑,“我们的宣传解释还不到位。”

    发改委还透露,他们起草的《关于加快推进 电价 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征求各方面意见,此举暗示发改委可能最终交出电力定价权,推动能源价格改革。

    发改委发言人解释,价格升降是由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状况和一定时期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决定的。价格调整与价格机制转换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国资源产品价格严重偏低,是造成加工业经营粗放、浪费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方面,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与资源产品价格偏低是密不可分的。因此,资源产品价格充分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另一方面,价格改革的方向是要逐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价格机制。

    结合刚刚调整的电价,发改委表示将“继续加大改革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电价市场化进程”,并初步考虑了发电、输配电、售电环节的措施。高辉清昨天解读时说,“电价市场化进程的最终目标就是市场定价机制,这是发改委绕不开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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