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企业年检自查细则
山东省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企业
年检自查细则
一、根据国家电监会28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承装修试企业每年应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至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对自查报告进行抽查,特制定本细则。
二、自查时间:每年4月1日至
三、山东省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企业协会受山东电监办资质处委托负责年检工作的组织、企业自查材料的审查。合格后报资质处复检并加盖年检合格章。
四、年检自查的依据:
1、国家电监会28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2、国家电监会电监资质[2010]4号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3、国家电监会电监资质[2010]5号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等五个文件格式文本
4、国家电监会“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
五、年检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1、填写企业自查申报表、年度重大事项变更表
2、填写企业自查报告
(1)企业资产情况:注册资本、净资产,并提供自查年度12月份的资产审核报告复印件。
(2)人员情况:
技术管理人员:按文本格式填写表格如有人员变更,应提供新增人员的技术职证书复印件。
持证进网作业电工:提供文本格式表格。如果人员变更应提供新增人员持有的山东电监办核发的“进网作业电工证”复印件。
注册建造师:按文本格式填写表格。如有人员变动应提供新增人员持有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专业和注册单位应符合国家电监会28号令的要求。
安装工长、质检员、预算员:按文本格式填写表格。如有人员变动应提供新增人员的资格证书或企业聘任文件。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按文本格式填写表格。如有变动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
(3)设备及机具:按文本格式填写设备机具表,具有的设备机具应符合“机具设备参考标准”的要求。
(4)安全情况:安全措施,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六、审查程序:
1、各单位认真填写年检自查报告书(可在协会网站www.sdpeima.com下载),按要求附加各类表格。
2、将自查材料填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协会邮箱(sdpeima_nj@163.com),协会对自查材料进行审查并反馈审查意见。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材料补送至协会。
3、预审通过后,请将自查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送至协会审核,再转报山东电监办资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