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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企业共同签订“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

时间:2016-12-10作者:信用中国 浏览量:0

10月25日上午,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商务部和质检总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见证下,阿里巴巴、腾讯、京东、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速运等8家企业共同签订了“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利用大数据加强监测监控,实施“反炒信”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惩戒措施。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财金司副司长李聚合出席签订仪式。

许昆林在仪式上指出,近年来,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过程中,网络失信问题也比较突出,特别是虚假交易、刷单炒信、恶意差评以及滥用、泄漏和倒卖个人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破坏了网络生态环境的正常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经成为政府关心、社会关注和百姓关切的焦点问题。同时,与线下交易活动相比,电子商务开放度更高,随机性更强,监督管理难度也更大。

据许昆林介绍,国家发改委会同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共同签署了《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实施反“炒信”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惩戒措施,利用大数据和加强监测监控,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提升交易主体信用真实度,维护信用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支持阿里巴巴、腾讯、京东、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速运等八家企业建立反“炒信”信息共享机制,并联合开展反“炒信”行动,对“炒信”活动进行专项整治。

李聚合在仪式上介绍,“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各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完善对“炒信”行为的监测监控,采取更多的措施对“炒信”行为进行打击。二是各企业在加强监控监测的基础上,加强记录“炒信”行为信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共享。三是各企业自觉接受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商务部和质检总局等部门的指导,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炒信”行为信息提交国家有关部门;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相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开展信息分析比对,将信用信息应用到各类商业场景中。四是企业之间建立轮值牵头机制。轮值期为两年,牵头负责相关信用信息共享、组织实施联合行动,并与国家相关部门衔接联络。五是建立工作小组。各企业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参与具体协调和沟通工作。此外,“反炒信”信用共享机制是个开放的机制,凡是接受和认同的机构,都可以申请加入。

“‘炒信’严重扭曲了电商的信用评价机制,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可以说,‘炒信’是电子商务生态体系中的最大毒瘤,也是电子商务领域中典型的失信行为。”李聚合在“反炒信”共享协议签订仪式上指出,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炒信”规模和影响都在不断加大,最终会伤害到电子商务的基础,对电子商务产生毁灭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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