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山东省电力行业协会成立于2008年10月,是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省级、行业性、“AAAAA 级”社会团体组织,现为山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政府安委会电力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国标委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电力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山东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组织、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山东评价中心、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电力行业消费维权工作站。协会设有发电、售电、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电力工程、电力设计、教育培训、电力装备、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储能九个专业委员会和电力安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党建思想政治四个工作委员会,拥有会员单位近1000家。
2015年,协会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并连续多年被中共山东省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和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优秀社会组织”。协会始终坚持“立足行业、服务企业、联系政府、沟通社会”的原则,实施“一躯两翼”的协同发展战略,先后成立了首个省级电力行业团工委和全省首个行业性科学技术协会,不断推进科协创新和团青工作与协会工作融合开展。
立足当下,展望未来,山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将继续以创新为引领,以服务为核心,以专业为支撑,努力为我省电力行业提供更多、更好、更专业的服务。
协会现向会员单位提供以下服务:
(一)技术咨询服务
协会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应急预案评审及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电厂安全性评价等专业技术咨询和评审服务。
(二)科技咨询服务
协会提供科技成果评价、创新成果评审及成果的转化推广服务,定期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技工作建议的征集工作,及时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三)信用评价服务
协会是山东省内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唯一授权开展电力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与评价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省内电力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前期技术指导、申报、初审及信用修复、信用管理、信用风险排查等咨询服务工作。
(四)标准制定服务
协会作为国家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组织并参与团体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编写、制定、修订及宣贯工作,有力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五)培训研讨服务
协会提供电力行业岗位资格培训及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并根据行业和企业需求,组织带电检测、预防性试验等专项培训,组织电力行业政策性宣贯会、行业热点问题技术研讨会活动,承接企业管理、党建等专项培训服务。
(六)行业公共服务
协会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咨询,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评审服务,提供两化融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咨询服务,受托开展行业调研、行业重要课题研究、行业统计分析服务等。
为进一步促进贵单位业务发展,加强与同行业企业沟通交流,现诚意邀请贵单位加入山东省电力行业协会。
成为协会会员后,享受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一)会员单位享受的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提案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对本会给予的纪律处分有听证、陈述和申诉的权利;
7.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会员单位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执行协会的决议;
3.维护协会及行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4.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5.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标准如下:
会长、副会长单位参万( 30,000.00 )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贰万( 20,000.00 )元/年
理事单位壹万( 10,000.00)元/年
普通会员参千( 3,000.00)元/年
6.向协会反映情况,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
7.接受协会的监督、检查和协调;
8.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请入会单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以下资料:
(一)入会申请表;
(二)会员单位推荐的会员代表情况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加盖公章后交至协会,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注册成为协会大家庭中的一员。
联系电话:0531-67807878、67807879
传真: 0531-67807806
邮﹒箱: sdpeaisdpea.org
网址: www. sdpea.org
地﹐址:济南历下区经十路9777 号鲁商国奥城4号楼3层
附件: 1.入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