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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企业诉求,建立沟通桥梁 山东省电力行业协会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设备建设管理谈判会议召开

时间:2023-03-12作者:创始人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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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新建住宅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设备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对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设备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间接对我省广大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参与市场的模式带来了影响,也引发了工程企业与供电企业之间的争论。为协调企业间的矛盾,引导企业间良性沟通,更好的维护行业环境,山东省电力行业协会于2023年3月12日在济南组织谈判会议

来自国网山东公司营销部、威海市供电公司、枣庄市供电公司、青岛格立源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德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临沂联发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枣庄市鼎盛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平安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副、山东瑞科电气有限公司、山东翔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山东双城电力有限公司、山东华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山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副会长徐震、山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邱娜娜出席会议。

邱娜娜首先介绍配套费政策的出台背景及进展情况,并针对部分电力施工企业关心的几个题进行了说明,一是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及依据,二是关于供电配套费政策的合法合规性,三是关于纳入配套费不符合财政部规定的疑问,四是关于供电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和使用,五是关于配套费政策出台后电力工程市场的公平开放问题,并表示省住建厅和其它政府部门出台该《意见》的初衷都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电的基本权利,绝不是与电力施工企业站在对立面,与国网站在同一面。市场必须公平放开,是省住建厅、山东能源监管办强烈要求的,也会是后期重点监管的内容

接着,各代表企业进行发言交流,分别就以下问题进行了提议和讨论。一是对统一收取小区配套费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二是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审查细则;三是电网企业为专营单位,能否保障民营企业的公平竞争参与机会。供电企业和电力工程企业两个行业主体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与谈判。

最后经过协会协调与正向引导,供电企业和电力工程企业各自表态,希望政府部门给予政策细则答复,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供电企业和电力工程企业均为电力市场主体,今后将积极沟通合作,共同促进电力环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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