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电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全员责任制规定》起草工作交流会在协会召开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4月3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山东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山东省发电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全员责任制规定”)起草工作交流会。会上,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受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的委托,负责《全员责任制规定》的起草工作。华电邹县、华能德州、国电聊城等电厂相关专家参加此次会议,山东能源监管办安全处主任科员尹峰,协会副会长,顾问杨祥良等出席会议。
制定《全员责任制规定》是与《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相配套的政府规章,对于健全完善我省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加强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保障双重预防体系有效运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交流会上,专家组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结合各发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管理规定,明确了工作任务,确定起草大纲及责任分工,集中精力着手起草《全员责任制规定》。
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全员责任制规定》起草工作,并交付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