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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沪三市燃气电价调整 非居民电价上调

时间:2014-01-24作者:admin 浏览量:0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为疏导燃气发电价格矛盾,自今年1月20日起北京市非居民电价每度电平均上调6分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调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疏导京津沪燃气电价矛盾的通知》,北京市天然气发电企业临时结算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65元,电网企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4.64分钱,其中居民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其他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提高6分钱。通知还要求,为优化销售电价结构,北京市非居民用户(中小化肥生产及亦庄经济开发区用户除外)统一执行《北京市非居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据市发展改革委介绍,目前东南和西南热电中心已建成投产,其它热电中心也将陆续投产。由于燃气发电成本要高于煤电成本,因此适时疏导燃气发电价格矛盾,对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改善大气质量、保障能源安全至关重要。 

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燃气发电成本若全部一次性通过电价疏导,电价上涨幅度会较大,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按照电价逐步疏导的思路,这次本市非居民电价每度电上调6分钱,同时还要完善财政补贴政策、提升电网热网调度效率、促进企业降本增效等综合措施,保障全市电力、热力的稳定安全供应。 

在调整电价的同时,北京还对销售电价结构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充分发挥峰谷电价的调节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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