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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国内市场 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时间:2013-11-05作者:admin 浏览量:0

    近年来,在全球光伏市场需求增速减缓、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光伏产业发展不协调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光伏产品出口受阻。而我国光伏产品90%以上依赖出口,在欧美“双反”和国际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后,产能面临过剩,企业面临生存压力,迫切需要国内市场支撑。 

    “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是拓展国内光伏市场的有效途径。”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近日表示。 

    按照每年新增光伏应用规模1000万千瓦测算,40%以上的光伏产品可在国内市场消化,能有效抵御国际市场变化、特别是美欧“双反”带来的风险。 

可如何提高这40%以上的国内市场? 

    今年7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 

    据了解,我国西部地区光照条件好,未利用土地辽阔,适宜发展集中式大型光伏电站,但是度电补贴需求高,约0.6元左右,且当地用电需求小,大规模开发就地消纳困难,电力需长距离外送,变损、线损高。 

    然而,在东、中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虽然平均利用小时数稍低,但电力易于就地消纳,且网购电价高,度电补贴需求少,约0.4至0.45元,与西部集中式光伏电站相比,用同样的补贴资金能够多支持30%至50%的光伏发电。如果政策措施得当,有效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成本下降,还可逐步减少补贴。 

    专家表示,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将能更为有效地拓展国内光伏市场,缓解光伏制造企业面临的困难。 

    据测算,全国建筑物可安装光伏发电约3亿千瓦,仅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就可安装8000万千瓦,潜力巨大。 

    吴新雄指出,《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2013至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初步考虑,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 

    为完成规划,首先要抓紧组织推进示范区建设。示范区是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试点和创新区,也是当前工作的重点。8月初,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确定了北京海淀区中关村海淀园等18个工业园区,作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第一批示范区。这批示范区到2015年总规模将达到182万千瓦,2013年建设规模75万千瓦。 

    “2014年全国拟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600万千瓦,国家能源局将给各省(区、市)下达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指导性规模指标。初步考虑,2014年重点在用电价格水平较高、电力负荷较大、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任务较重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上述地区新增规模约占全国分布式光伏总规模的80%以上。”吴新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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