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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价格上涨5% 电价将上调

时间:2012-12-26作者:admin 浏览量:0

十年电煤双轨制结束,将实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困扰电力企业已久的“市场煤”与“计划电”的矛盾终于开始化解。昨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自明年起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这意味着持续了十年之久的“市场煤”“计划电”终于宣告结束,市场呼吁已久的电煤联动终于开始推动。

    不过,业内人士同时表示,实行电煤联动后,一旦经济好转煤价上涨,电企必将涨价压力转嫁至下游,电价上涨可能性也随之增大。

    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宣布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并继续实施和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

    据报道称,“这次国务院明确了煤电联动,分析师的呼吁终于获得了回应,现在要推动的是把煤电联动的具体操作方案明确下来,希望一定要严格执行。”12月25日,代表电力企业的中电联一位人士说。

    在此之前,发改委已经数次对外放风取消电煤“双轨制”。因此,对于外界来说,这项决定并不意外。此次的《指导意见》最大的亮点在于煤电联动政策的调整。

    按照国家发改委2004年下发的《关于建立煤电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比前一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相应调整电价,而且,电力企业要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

    此次的新规将煤电联动周期拉长到1年,而电企消化的煤价上涨因素则缩小为10%。

    “《指导意见》提出了要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这对分析师电企来说,肯定是有安慰。但《指导意见》没有明确的操作性方面的说明,希望后续尽快出台更完善的煤电联动方案,关键一条,一定要有操作性,并严格执行。”大唐电力一位人士说。

    有业内人士建议,可将成品油价格调整作为榜样。

    根据国家发改委目前实行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根据这一管理办法,我国今年已经实现7次成品油价格调整。

    此外,此次《指导意见》关于煤电联动关于电价调整也没有明确的关于“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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