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资质管理文件培训班的预通知
鲁电装协[2010]11号
关于举办学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资质管理文件培训班的
预通知
各承装修试企业:
按照国家电监会、建设部等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隶属于建筑业企业,应取得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以下简称“三证”)。为使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学习、了解、掌握“三证”的等级列分、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协会将在近期举办学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资质管理文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1、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材料填报及办理流程
2、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申请材料填报及办理流程
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填报及办理流程
二、教师资质:邀请济南电监办、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负责预审“三证”申请材料的资深专家授课。
三、培训教材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证有关文件选编》。文件选编是由协会收集整理了国家电监会、建设部、济南电监办、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颁发的有关文件,汇编成册,可作为培训教材和从事“三证”管理的专业人员参考书,如需订购请在回执单中注明。
四、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法
各单位请将报名回执于8月15日前发回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韩霖霖 电话:0531-67807878
传真:0531-67800956 邮箱:sdpeima_px @163.com
二○一○年八月四日
附件:
学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资质管理文件培训班回执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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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 |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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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订购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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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订购教材者请在回执表中标明数量,费用自理)
注:1、请于2010年8月15日前将回执发送至协会
2、传真:0531-67800956
邮箱:sdpeim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