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电监会28号令的通知
时间:2010-03-19作者:admin 浏览量:0次
各承装(修、试)企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8号令已于2010年3月1日正式施行,替代了电监会6号令(请各企业登陆山东省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企业协会网站 “政策法规”栏目查询。28号令与6号令相比较,在处罚力度、对专业人员要求等方面有较大的变化,希望各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在学习中如有疑问和不明白的问题,请及时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电话:0531-67807878
2010年3月19日